"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服务"是指消费者在推行此项服务的场所内购买商品后,在所购商品没有损坏、使用且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;可在七日内凭购物凭证到收银台以任何理由退换货。这项服务的推行,可使消费者免受等待、交涉、推诿的烦恼。同时,消费者在购物中如果买到假冒伪劣、过期变质等商品,还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。